生物安全重点专项/生物安全专项检查
科技部发布1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1、科技部于6月6日新发布11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加上前一日发布的6个,共计17个重点专项。
2、科技部发布了“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15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个面向”总要求,推进科技管理改革,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3、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组织管理要求,科技部现公布“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各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4、本市将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单位需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且申报材料附件需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各专项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17日至5月17日。
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明确责任与制度要求:实验室负责人需全面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所有工作人员需遵守相关法规与制度。实验室准入与操作规范:人员准入: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需接受生物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操作规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活动,确保个人防护与实验室环境安全。
废弃物安全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培养物、储存物、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要以安全为目的,首先就地消毒灭菌,进行无害化处理,利器必须置于坚固、防漏、有盖的容器,密闭后运出实验室销毁。实验室要制定消毒制度,储备消毒剂,确保消毒剂有效性并对消毒效果进行判定。
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明确管理目标:安全管理体系需以保障实验室整体安全为核心,通过制度约束人员行为,降低生物安全风险。
法律分析:《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是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制定。2004年1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畜牧生物安全实施政策
1、畜牧生物安全实施政策涵盖法律法规保障、行业行动方案及具体监管措施,形成多维度防控体系。法律法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确国家通过培养专业人才、加强疫病监测与疫苗研制、完善技术推广体系等措施保障畜牧生物安全。
2、疫病防控与执法监管:严格生猪屠宰检疫执法,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防控,降低生物安全风险。饲草生产与草原转型:提升饲草供应能力,加快草原畜牧业向集约化、生态化转型。
3、法律实施意义产业升级驱动:通过标准化养殖和种业振兴,推动畜牧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效益”转变。生态保护强化:粪污资源化利用要求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助力“双碳”目标实现。风险防控完善:疫病防控和遗传资源保护条款有助于降低重大动物疫情和生物安全风险。
4、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西班牙、意大利输入羊及其相关产品,以防止痒病传入我国,保护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
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主要需要干什么
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主要需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完善生物安全立法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为核心,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制度框架。
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主要需要加强生物安全立法、推进生物安全领域科技创新、提升公众生物安全意识以及加强生物安全国际合作。加强生物安全立法 加强生物安全立法是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的基础。
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要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
制度保障体系,用法律保卫国家生物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提升公众生物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需要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凝聚人民群众的力量。这就需要提升公众生物安全意识。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读,新闻媒体要深入宣传我国生物安全形势,提升公众生物安全意识。
推动生物安全治理从“竞争”转向“合作”,例如建立全球生物安全基金,支持欠发达国家完善基础设施,缩小全球治理能力差距。强化科技支撑与人才培养加大生物安全领域研发投入 重点突破疫苗研发、快速检测、基因编辑等关键技术,提升对变异病毒的应对能力。
生物安全监管主要包括组织和管理、管理责任、预防措施、实验室材料管理、废物处置、应急措施、事故报告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国家生物安全领导体制,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点
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明确管理目标:安全管理体系需以保障实验室整体安全为核心,通过制度约束人员行为,降低生物安全风险。
综上所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点涉及质量与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人员管理、菌(毒)种和阳性样本的管理、环境与设备管理、废弃物安全管理以及个人防护和应急预案等多个方面。只有全面加强这些方面的管理,才能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环境和公众的安全。
实验室布局:实验室应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物品管理:生物安全相关物品需妥善保存,危险物品需上锁管理。环境监测:定期对实验室环境进行生物污染检测。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实验活动及生物安全相关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不同防护等级要求不同防护用品及管理要求。生物安全二级(BSL -Ⅱ)实验室至少应有一套防护用品,包括头部、面部、身体、手部、足部防护等。实验室常用的防护手套、防护服应制定保有量和保质期检查制度,避免出现无防护用品或使用过期防护用品的情况。发生实验室意外时,应执行应急预案,服从现场指挥官调度。
检验检测机构生物安全管理办法
1、检验检测机构生物安全管理办法的核心要求是建立全面规范的管理体系,重点涵盖人员资质、设施环境、样本与废弃物处理三大方面,确保操作全过程可控、可追溯。检验检测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常接触病原微生物、遗传物质等生物材料,因此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2、成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建立生物安全监督员和内审员队伍,定期进行生物安全督促检查。各部门要执行本单位编制的实验室质量与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按程序开展管理活动,维持体系运行和改进。
3、地域范围该办法明确限定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相关实验室,包括但不限于各级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高校实验室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等。无论实验室性质(公立或民营)、规模大小,只要位于浙江省内,均需遵守本办法的生物安全管理要求。
4、并报告实验活动结果和工作情况。实验室申报科研项目需符合生物安全要求,获得主管部门同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动物防疫机构在实验室检测、诊断时,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需报告原批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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